申办所需资料
(一)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如同意使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信息用于制作社保卡则不需提供照片。
(二)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
(三)出示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提供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
(四)已有社保卡的需出示本人社保卡。
(五)有特殊困难的低收入者、低保对象及孤寡老人需出示区(县级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及提供首页、本人资料页、有效期页复印件。
(六)委托他人申办需提供上述本人办理需提供的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申办时间
(一)2010年4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未满65周岁,即在1945年5月1日至195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的老年人,于7月8日至7月20日期间办理。
(二)2010年4月30日前年满65周岁,即在1945年4月30日前出生的老年人,于7月21日至9月21日期间办理。其中,200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年满65周岁,即在194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老年人,可于7月8日至7月20日期间办理。
(三)2010年4月30日后年满60周岁,即在1950年5月1日后出生的老年人,按现行的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申领程序办理,即从2010年起每年3、7、11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