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的历史文化?

2024-12-03 03: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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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古筝是一件古老的民族乐器,战国时期盛行于“秦”地,司马迁的《史记》所记载《李斯列转.谏逐客书》中所引资料,颇有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叩缶、击瓮而就症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筝乃“真秦之声也”,故而历来就有“秦筝”之名,但是若从行文来看,又有值得我们推敲的地方,那就是“击瓮、叩缶”与“郑卫桑间”对举,而“弹筝、搏髀”又与“韶于、武象”对举,因此接下去就有“今弃叩缶,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这儿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采,而所对举的乃是“乐”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濮上”,乃是郑过和卫国的民间音乐,就由此可见“叩缶、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就是“韶虞”就是“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据说此乐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乐;这音乐显然不是民间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嬴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替代了筝,筝当时属于宫廷所用的乐器了,它理当比缶、瓮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对举的乃是“武象”。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乐舞,是周人歌颂武王伐纣的。由此可见,“搏髀”当是秦国的宫廷乐舞。李斯所举之例,证明秦国宫廷所用的歌、舞、乐都是别国的,为反驳政治上不用客卿张本。其那文已经提及,李斯进呈《谏逐客书》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筝在秦国的流行当是在此之前。筝的产生就相对完善也就理当比李斯书《谏逐客书》要早一些。
  关于筝的命名,有两种说法,一说乃是有瑟分劈而来,另一说乃是因发音铮铮而得名。《集韵》就持“分瑟为筝”之说:“秦俗薄恶,父子有争瑟者,人各其半,当时名为筝”。当然除了父子争瑟的说法而外,还有兄弟争瑟,以及姊妹争瑟的说法。这些大同小异的传说也正好说明这些说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识而言,瑟分为二就就成了破瑟,岂能算筝?若将瑟破为二而修补成筝,恐怕远比制作筝、瑟要难吧?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其发音的性质而得名,刘熙《释名》中“筝,施弦高,筝筝然”,就持此说。说筝因“施弦高”而发音“筝筝然”,这音色显然乃是对瑟的音色舒缓而言的,这就把筝与瑟联系起来了。确实,我们的民族乐器可以因乐器的来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乌),这儿的筝因音色发音“筝(铮)筝然”,而得名也未尝不可。从后文来看,起初的筝与瑟并不密切,这就失去了筝瑟音色对比的意义,从而使此说显得难以使人全信。
  以上所说筝的命名,也涉及到筝的起源。既然“分瑟为筝”之说不可信,那么出事的筝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么筝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汉.应邵《风俗通》载文: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从应邵的《风俗通》所载可知,汉以前的筝其制度应为“五弦,筑身”,但是当时“并(山)凉(甘肃)二州筝形如瑟”,应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还记下了“蒙恬所造”的传闻,这又是说明,汉代在西北地区已经流传瑟形的筝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乐四》中说:“筝,秦声也。傅玄《筝赋序》曰:“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关思哉。并有附注说:“今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他乐肯十有三弦。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
  以上两条资料颇值得我们注意,应邵乃东汉末年(二世纪末,三世纪初)人,他所记的“五弦、筑身”,乃是按照《礼乐记》的记载,并非亲眼目睹,而他所见的“并、凉二州,筝形如瑟”,却未提及其他地区筝形是否有异。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纪人,他在《通典》中比较详细地说明了当时筝完全如瑟的形制,这形制也符合正统礼器的标准。当然,杜佑同时也提出了对“蒙恬造筝”这一传说的疑问。
  筝究竟是否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认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筝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据年代来看,蒙恬造筝并不具备这种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骜,死与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时蒙恬不过是20多岁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筝的才华,制成后却要它在短短数年内就流行秦国,并成为当时秦的宫廷乐器,看来不具有这种可能。更有人说,筝乃蒙恬筑长城时所造。这一说法就更不具备可能性。因为蒙恬修长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国以后之事,这比李斯呈《谏逐客书》至少要晚十六年! 亦有说蒙恬所造为“笔”,古繁体“笔”与“筝”近似,因为记载失误,于是以讹传讹有此说。
  应邵《风俗通》说,筝乃“五弦、筑身”。但“筑”是什么样式,历代文献都语焉不详。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具汉筑明器。这具筑之所以说他是明器,是因为该器虽然髹以黑漆,却是用独木雕成。实心,不利于共鸣,若用来演奏,无法获得足够的音量。此外,该器通长约34厘米,用来演奏显然太短小,而《同典》载,唐代的筑长四尺三寸,汉筑演变至唐代虽然有异,但相差也不至于如此悬殊。这些理由都足以证明它是明器,该器犹如有柄的小瑟,筑面首位各钉以横排竹钉,一排五个,这就与《风俗通》的记载相符。这具明器筑的样式与瑟相同,似乎又说明瑟、筑、筝的样式是极其相似的。
  假如真的瑟、筑、筝的样式雷同,那么我们只能认定筝与瑟的差别除了音色有别而外,外在的差别主要在于弦数,即:瑟有二十五与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筝仅为十二弦与十三弦,当时的筑也发展成为十二弦与十三弦,那么筑与筝之间的区别又在何处呢?《通雅》在筝下注明“踏步筝用骨爪,是、长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筑时引《释名》的说法:“筑,以竹鼓之也”。如此看来,其实、差别主要在于筝是弹拨乐器而已。当然,《通雅》还在筑下注明:“似筝,细项”,这“细项”便成了筑与筝形态上的主要差别。原来初试的筑,是要以左手握住颈部而用右手击奏的,故而“细项”,唐代已长四尺余,显然无法握持,这细项看来乃是保存了旧有体制而已。《通雅》在筝这一条目下还注上了“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的说明。这一注释在于说明CHOU(手部 诌去言)与轧筝本是同一器物,其名称的差异仅仅是一为弹奏、一为拉奏而已。
  当然也有人认为中国的筝乃传自外国。日本的田边尚雄在他的《东洋音乐史》中就提出了筝是战国末期从西方传入秦国的观点。日本的另一学者林谦三则认为田边尚雄的论据不足。
  从以上讨论可知,无论是筝似筑还是筑似筝,筝的初试形态至今并未弄清楚。因此,筝的起源至今依然还是个谜,还需要我们继续探求。关于筝的起源的探求,显然是无法从文献中寻求根据的,看来必须求助于考古的新发现。
  总之,筝很可能来源于一种大竹筒制作的五弦或少于五弦的简单乐器。年代当在春秋战国时期或春秋战国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秦代。筝、筑、瑟的关系,既不是分瑟为筝,也不是由筑演变为筝,而很可能是筝筑同源,筝瑟并存。五弦竹制筝演变为十二弦木制筝,筑身筒状共鸣结构演变为瑟身长匣形共鸣结构,可能是参照了瑟的结构而改革的。

回答2:

古筝,原名叫筝,也叫秦筝。因它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悠久历史,故后人冠以“古”字,称为古筝。我国历来对古筝很推崇,称古筝为民族乐器中的瑰宝,雅俗共赏的奇葩,群声之祖,万乐之师。汉《古诗十九首》中有句:“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之神。”汉侯瑾《筝赋》有句:“苞群声以作主,冠众乐而为师,移风易俗,混同人伦,莫有尚于筝者矣。”鲁迅有《赠人》(其二)诗:“秦女端容理玉筝,梁尘踊跃夜风轻,须臾响急冰弦绝,但见奔星劲有声。”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对中国的古筝也非常推崇,称古筝为神秘的乐器,称它弹奏出的乐曲为神奇的音乐。 
古筝属于弦鸣乐器,按其演奏技巧来分,属于弹拔类乐器。它的外形古朴典雅美观大方,音色优美圆润清丽明亮,音量大而不噪。它有着极强的表现力和强烈的感染力,能充分表现民族风格浓厚的乐曲内容。用古筝弹奏出的乐曲,柔和优美,清丽和谐,余音绕梁三日而不绝,深受人们的喜爱。 
筝和筝名之由来,众说纷纭。历史上曾有黄帝摔瑟而有筝之说。唐代赵璘的《因话录》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黄帝命令宫女鼓瑟,宫女用瑟弹奏了一非常伤悲的曲调,使黄帝动了伤感,流泪不止。黄帝不能自制,把宫女的瑟举起掷地,摔成两截,使原来的五十根统的瑟一分为二变成两台二十五根弦的瑟。于是后人称二十五弦瑟为筝。历史上还有姊妹分瑟为筝之说。《乐道集》卷二中记载:“秦女姊妹争瑟,引破终为两片,其一片十三弦,为姊分,其一片十二弦,为妹分。秦皇奇之,立号为筝。”后来,还有父子争瑟一分为二而得筝名,兄弟争瑟一分为二而得筝名之说。这些筝名由来之说有无道理,暂且不说只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筝是由瑟演变而来的。 秦筝之说源于何处?秦相李斯在《谏逐客书》中写道:“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声也。”意思是说,敲打瓦罐和瓦盆,边弹筝边拍着大腿打拍子,唱起呜呜呀呀的歌,使耳目欢快,这才是真正的秦国的音乐。李斯把筝看作是秦地特有的乐器,把筝声看作是秦国音乐的重要标志。《史记??荆轲列传》中记载:“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这段记载意思是说,太子和宾客们知道了荆轲刺秦王这件事儿,都穿着白衣,戴着白帽子送荆轲。到了易水之上,祭了路神后上路,高渐离击筑,荆轲跟着唱歌,声调苍凉悲哀。送行的土大夫都流下眼泪哭泣。这里说的筑,根据《风俗通义》中的记载和《说文解字》中的解释,可能是筝。早期筝和筑极相似,文人常把筝筑混为一谈。由此可以看出,在战国时期,古筝在秦国相当流行,而且在乐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就是后人称筝为秦筝的原因。
 古筝最初是靠弹筝人自身指甲弹奏的。为了提高弹奏质量,增大弹奏力度和弹奏音量,弹筝人采取了以假甲取代指甲的办法。古筝演奏技巧上的发展变化,较之其他乐器都大,尤以近三十年为最大。最早的古筝演奏技巧是很简单的,两手分工极为明确,右手弹奏,左手按弦。曲调也极为简单,基本上是慢节奏单旋律。随着时间的推移,古筝曲目难度越来越大,弹奏技巧越来越复杂,表现力越来越强,表现内容越来越丰富,经历了从单手简单弹奏到双手复杂弹奏,从简单弹拔按弦技巧到复杂弹拔颤按推揉技巧的发展过程。 

回答3:

从黄帝时代产生的第一代音乐形态——乐舞开始,乐器作为音乐表达的工具,便已存在。在音乐形态的发展变化中,器乐逐渐从三位一体的歌舞乐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艺术门类。在华夏大地几千年的音乐发展史上,人类发明了数以千计的乐器种类。伴随人类在音乐活动中对音色和音乐表现力的追求,这些种类纷繁、丰富多彩的乐器不断地优胜劣汰。古筝这种源于“大竹简制作”的五弦弹拨乐器,经受了大浪淘沙,不断地进行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最终以其优美的音色和丰富的表现力独树一帜。到了隋唐时代,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的空前繁荣,音乐文化呈现出光辉灿烂的景象。此时的古筝(近代以前称秦筝),在中原地区已经发展到一个辉煌的高峰,出现了“奔车看牡丹,走马听秦筝”(白居易《邓舫张稳落第诗》)的繁荣局面。其实,这并非是一种偶然现象,早在隋唐以前的数百年间,从古筝的产生到逐步发展,已为这一繁荣景象奠定了基础。据文献记载,古筝至少在2500多年前便已存在。由焦文彬先生所引《甘州府志》(清·王曾翼撰)中的“乐操土风,而以占德,拊缶弹筝,本秦声也,西陲最尚”这句话可知,在西周年代,秦人聚居西陲之时,筝就用来作为占卜、伴唱的常见乐器,为秦人所崇尚。到了汉朝,古筝被纳入为宫廷乐器,古筝曲也成为宫廷中演奏的音乐。在宫廷乐府所采集的各地民歌俗乐中,皆有用筝的历史。东汉文人中赞扬古筝的作品也不鲜见,如古辞《善哉行》中有“以何忘忧,弹筝酒歌。”张衡的《南都赋》中“弹筝吹笙,更为新声。”侯瑾在他的《筝赋》中说:“享祀祖先,酬酢嘉宾,移风易俗,混同人伦,莫有尚于筝者矣。”

  贵州自古以来与中原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古筝在汉代以前就已从中原流传到贵州。历代的帝王为维系自己的统治,在对各地区、各民族进行军事、政治、经济的统治中,必定伴随文化的渗透。中国古代史上的统治者对贵州这个地处偏远的“荆蛮”之地也从未放松过统治,据《今本竹书纪年》载,“(武丁)三十二祀伐鬼方,次于荆。”“三十祀王师克鬼方,氐羌来宾。”《易地既济》曰:“(殷)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库方二氏所藏甲骨卜辞》说:“贞王勿乎妇好往伐鬼方。”今贵州就... ...

回答4:

古筝是我国五千年文化历史上几种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起源于战国时期的秦朝又称“秦筝”,距今已有三千五百年,鼎盛时为唐朝。分为九大流派:“真秦之声”的陕西古筝、“中州古调”(或称“郑卫之音”)的河南古筝、“齐鲁大板”的山东古筝、“韩江丝竹”的潮州古筝、“汉皋古韵”的客家古筝、“武林逸韵”的杭州古筝(即浙江筝)、闽南地区的福建古筝、内蒙草原“雅托葛“ yatoke(蒙语)——蒙古古筝、伽倻琴(朝鲜筝)。

在1979年,在江西省贵溪县仙岩东周崖墓群中发现了连件筝。其中保存完好的一件,长166厘米、宽17.5厘米,尾宽15.5厘米,两端各有十三个弦孔。 另一件筝尾残缺,残长174厘米,筝首弦孔为置木枘(弦轸)用,一弦一枘,栓弦于枘上,类似潮州筝的系弦法。这两件筝的形制、弦数和系弦法与后世古筝相似,是目前我国已知的最早实物。

筝传统演奏技法的发展
随着历史的推移和时代的变迁,古筝艺术不断地发展、演变。古筝的演奏技法,在一代代的弹筝人的传承和创造中,在古代演奏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它已不仅仅局限于古代以大、食指弹奏为主,左手为辅的演奏方式,而是以琴码为界,分为左右两个演奏区域,这在传统筝曲中定位十分明显,并由此发展了两套不同的演奏技法,这两套技法各有侧重,分工不同。
(一)传统的右手技法:
弦为主,其基本任务是取音,是筝发音的动力源。用大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四指弹弦发音,控制节奏和音的强弱变化。
右手单指技法
筝演奏中使用最频繁、最基本的技法。它包括参加弹奏手指的内外方向弹法。主要有:“托”“劈”(大指),“抹”“挑”(食指),“勾”“剔”(中指),“打”“摘”(无名指)。除此之外,还有“连托”、“连抹”、“连劈”、“连勾”、“连剔”等技法。
左手组合技法
主要有以下几种:“大撮”(大指托和中指勾同时弹奏一个八度的音),“小撮”(大指托和食指抹在两根弦上同时相对拨弦),“四点”(以勾托抹托为框架在一个八度内来演奏)。
右手其它指法
花指:也称拂音,通常是用右手大指快速连托而成,传统称为“加花奏法”。刮奏:左右手用连托、连勾、连抹等指法在琴码的右侧或左侧弦面上作上行、下行音阶刮奏,也称“历音”。刮奏手法大大丰富了古筝的表现力,是筝演奏中最富有特色的技法之一。琶音:用无名、中、食、大指由下而上或由上而下顺序拨奏。也有仅用大、中、食三指拨弦的。有时单手,有时双手配合演奏。持续音:作为弹拨乐器的筝,以“点”的发音形式出现,其长音就是依靠某种技法的持续演奏,形成连续、密集的点来构成。在传统筝曲中,主要指一根弦上快速托劈的摇指。
(二) 传统的左手技法:
借助腕部力量,用食、中指尖或食、中、无名指尖在琴码左侧的弦段上(距琴码约十六公分左右)按弦,控制弦音的变化,增加乐曲的色彩变化。一般有以下几种:颤音,也就是揉弦。指右手弹奏一音后,左手在筝码左侧同一弦上进行不同幅度,频率的抖动,使音产生不同的波动效果。常见的有:“轻颤”、“重颤”、“小颤”、“持续颤”、“节奏颤”等。滑音:它在筝的演奏中极为重要,以韵补声的特点使音乐更加委婉柔美,是传统筝曲中区别风格流派的手法之一。主要有上滑音和下滑音之分。按音:古筝是五声音阶定弦,而要获得五声音阶以外的音,就只有通过按音来获得。如mi经过按弦变成fa和升fs,la音经过按弦变为si或降si音。除了以上几种主要指法外,左手还有柱音、泛音、打音、柱泛音等。
以上这些技法,都是传统筝曲中共有的基本技法。至此,我们可以获得传统筝演奏技法的基本定位,即右手以取音为主,左手以润饰为主。这种“音”、“韵”结合的传统技法,使得多音并置和五声音阶排列的筝,在表现传统筝曲时得心应手。但由于各地的风土、自然、语言、习惯及其他民间音乐艺术相互融合,不同地区的传统筝曲就会呈现不同的风格色彩和演奏技法,也就逐渐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风格流派。如:山东筝、河南筝、客家筝、潮州筝、福建筝、陕西筝等。各派虽风格多样,各不相同,但都是以传统筝为基础的,在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

古筝到现如今依然久经不衰,目前全国学习古筝的筝童已达到五百万人,古筝已经成为超过钢琴的又一个热门乐器。

回答5:

筝是我国古老的拨弹乐器之一,形成流传于秦地(主要是陕西、甘肃一带),盛行于隋唐。随着历史的变迁,流传到全国及亚洲不少地区。史称秦筝。对筝的起源,说法不一,主要有三种见解:
第一种认为:筝渊源于瑟。唐赵磷《因话录》记述:“筝,秦乐也,乃琴之流。古瑟五十弦,自黄帝令素女鼓瑟,帝悲不止,破之,自后瑟至二十五弦。秦人鼓瑟,兄弟争之,又破为二。筝之名自此始

第二种认为:筝是由秦国名将蒙恬所造或蒙恬所改革。公元前237年(始皇十年),秦宰相李斯上书劝秦始皇收回他对客卿们下的逐客令的一段话中,有两处谈到筝,即“弹筝博髀”和“退弹筝而取韶虞”。这在时间上比蒙恬发迹之初早了十六年。所以蒙恬造筝的说法是靠不住的。在《旧唐书.音乐志》中,对蒙恬造筝也持否定的看法。至于蒙恬改革筝的说法倒是有可能的。
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记载:“古筝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于十二弦,变形如瑟,易竹于木,唐以后加十三弦。”这一段文字记述了蒙恬曾改革了筝。
第三种认为:早期第三种认为:早期筝是五弦竹筝,筑身瑟弦。如:东汉应劭《风俗通》云:“筝五弦,筑身而瑟弦。”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宋代徐铉校定重刊本)中记载:“筝,鼓弦竹身乐也,从竹,争声。”
从历史材料看,早期筝与筑更为类似:都是筑身,都是竹制,都是五弦。
关于筝的命名,在东汉刘熙《释名》一书中解释为:“筝,施弦高急,筝筝然也。”这就说明筝是由本身发出的“铮、铮”音响而命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