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1、与武汉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原件;2、《就业报到证》原件;3、《户口登记表》原件;4、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A4);5、一寸红底登记照片3张。上述材料乙方应在毕业离校时交至省人力,但不迟于7月30日。落户后户口性质属武汉市常住户口。省人才的没有找到,应该都是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