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就会给出受案回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拓展资料:
1.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2.
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百度百科_报警回执制度
报案是没有回执的。
公安机关是有受案回执的,一般情况下都是,被盗窃,被殴打,被抢劫,被强奸,被诈骗等,公安机关受案后有回执给你。
一般情况下,只有被盗窃和被诈骗可以当初打印出受案回执。被殴打需要加害在现场才可以。其他的都不能当天打出来受案回执。
受案回执是一张打印的A4纸,上面有你的详细信息身份证,姓名,电话等,,写明XX年XX月XX日,XX报警人,称,在XX地点,发生了XX事件,民警XX,XX赶到现场后查明,XX情况。
XX民警与XX民警再什么时间受理此案件。
有的时候还会有派出所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