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修身,也即正心修身,应力克“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正心的最高境界大概就是“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即喜爱一个人的同时,能够认识到他的不足;厌恶一个人的同时,又能了解他的长处。
在当代,“修身”,一方面要“识事务”,即认识“人”,进而正确判断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统领事务才能。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具备文科方面的知识与才能。另一方面要“明事理”,即明白自然事务发展的规律,是一个认识客观世界,了解客观世界,发现客观世界,影响或改造客观世界方面的素能要求。我们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应当都是客观世界的存在形式。例如,信息科学(包括电子硬件、软件等),本来就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先贤们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认识”“了解”“发现”了这一客观存在,通过自己的努力,用0-9这样的数字将之揭示或表现出来,从而“影响或改造”了客观存在。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具备理工科方面的知识与才能。再一方面要“兴事业”,即每个人要有实现自己理想或梦想的追求与抱负,要“志高存远”。
齐家,也谓起家,使自己、自己的家庭或家族兴隆起来。齐家的前提必须“修身”(修身齐家),即只有完成“修身”大业之后才能“齐家”,此即“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的道理。齐家,一方面要孝敬长者,要有孝心,在一个家庭或家族里面要形成和培育出互相尊敬互相爱戴的家庭文化。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长者都不尊敬不孝敬,起码在逻辑上不可能尊敬或孝敬其他人。另一方面就是家庭要和睦,引伸出来的意思就是要团结他人,有与他人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心志。再一方面就是要会教育子女。教育子女既是自己的生物性要求,也是人的社会性要求。“有人养,没人教”既是对子女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当然,教育子女不是狭义的指自己要亲自为子女“辅导功课”(如果有这样的境况当然是件好事),而是广义的指,既要言传,也要身教;既要注重子女文化课教育,也要注意子女的身心教育。“寒门出才子”,在今天可能受到信息社会的冲击,现代社会即赋予教育子女更新的要求,要求为人父者须提供必要的教育支出。教育子女引伸出来的意思就是任何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力争使自己的行为外在表现对社会的影响力为正向,力克肮脏行为。齐家的最终要求就是要使个人、家庭或家族经济发达,要有自己或家庭或家族的“经济产业”或事业,不能无所事事。齐家,既要求文化“齐家”或文化脱贫,更要求经济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
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一句话能败坏整个事情,一个人能够安定整个国家的“一言偾事”“一言丧邦”,或“一臣乱国”“一人定国”之境状,此情况源自“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的思想,这种思想就是我们后来的“国家以社会为本位,社会以家庭为本位,家庭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思想,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奉行“个人兴(仁/让),社会兴(仁/让);社会兴(仁/让),国家兴(仁/让)”的和谐社会美景。这种思想当然是对“先国家,后集体,最后是个人”的国家主义思想的否定!
齐家的思想,也要求仁者先“宜”己后“宜”人。先“宜兄宜弟”,“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只有“父母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易言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只有一个人先正心修身,与自己的家人和睦相处,友爱团结,在家庭或家族中训练或造就出友爱团结,为人表率的气度,然后才能影响或教化国人,人人如此为之,国则兴则仁则让,和谐美景自然而然呈现在世人面前。正心、修身、齐家的意义也即在此。
治国,即治理国家,这是一个人成功的标识。古人的思路是,人生在世,先要“正心”,其心已正之后才能“修身”,只有自己的“身”“心”健康发展之后,才能齐家,“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个人如果连自己、自己的家庭或家族都发展不好,小而言之,就是没有尽到齐家之责,大而言之,即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治国在齐其家”,无能齐家,何言治国?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三代才能培养或造就出贵族)。一夜之间不可能成为亿万富翁,即使成了,也不可能做到治国。这也是许多“五一劳动奖章(状)”、“优秀企业家”、 农民出身的“政治家”、“企业家”之类的时代新星相继殒落的原因之一。
治国,本意不是要求每个人都要“当官”,而是要以自己的行动参与国家管理事务,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社会民众生活,关心的方法,一方面提高自身涵养,不因自身的素质而负效于“综合国力”。另一方面要以其言行影响教化民众,达到或实现以其身正影响社会公正的效果。再一方面要以社会主人的态度关注国计民生,要做到“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平天下,即以自己的行为使天下公平太平,用今天的时髦话说,就是要以自己的行为,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点事。平天下者,当以“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为行为准则。世上只有“贪官”,绝对没有“污民”。有才德之人,特别是“吏”者,孝敬老人,尊敬先贤,施救弱者,民即“以吏为师”或师贤能之辈,果如此,民众当然不可能背理作恶,怆害社会。
在“食肉者谋”的时代,平天下,要求作为“食肉者”的社会贤能之辈,要有社会责任感,制订规则法度时,要有“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的理念,国家的责任或公务人员的社会责任就是要以公平正义为行为准则,而不是为了国家或集体、公务人员个人的经济利益而奋斗、而献身!国家或公务员在依法行政时,要倡行“官不与民争利”之惠民政策,在包括经济利益在内的利益面前,先民后官。作为服务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仆人的公务员,一定要记住:自己应当“以财(才)发身”,绝对不能“以身发财”!此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之忠告!
“正心”表现出来的东西即是一个人的品格(人品)问题,“修身”表现出来的是一个人的才能(水平)问题,二者共同构成一个人自身的社会客观存在,是一个人的内功问题;“治国”表现出来的是一个人的人品和才能发挥与社会表现问题,小而言之,规划、统领、管理自己的事业,或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公司,大而言之,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表现问题;“平天下”表现出来的是一个更高境界意义上的服务社会、效忠国家的问题,二者表现出来的是外功问题。如果引用一些法理学的术语,“正心”与“修身”是一个个人问题,强调的是“意思自治”的个人主体意识;“齐家”相当于一个行政问题,强调的是服务与发展(自己、自己的家庭)的意念;“治国”相当于一个司法问题,强调公平与正义;“平天下”则相当于一个立法问题,强调“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民主观或民本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