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民法典》中第五百条规定。就是欺诈,可以申诉要求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时双方的合意,甲乙按照服务签订的合同,甲给乙钱,乙提供服务。此合同仅约束双方,只要甲认为乙履行合同没有问题而付钱就是合同履行完毕,就合同本身来讲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的问题是甲付了钱而没有得到相应服务,而且是由于公司规定不能直接付劳务费,要是公司默许这种方式,应该无可厚非,要是公司不允许这种方式那就由公司来按公司规定处理。这种方式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损害了利益,这样显然不会损害甲乙和提供劳务人的利益,不然他们也不会费周折这么做,这样最有可能是要损害国家的利益,可能存在偷税漏税或者所谓合理避税的情况,这就需要税务部门来追缴,数额较大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签订虚假不实的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具体量刑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就是欺诈,可以申诉要求合同无效。你说的这种情况有点绕,为甲做调研的人不是乙的人吗?请具体说清楚,还有你是属于哪一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