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既然已经,分了。家产。你还是要负担医药费。如果条件确实不允许,那么叫和父母你真正的说明情况。实在是心有余力不足。做父母的也会体谅儿媳的
这位知友,尽管儿媳妇分了父母留下的房产,但可以说这属于丈夫的遗产,她不需要负担公婆的医药费,因为她没有赡养公婆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不负担是本分,负担是情分。
看情况吧,条件好就应该负担一些,条件不好就再论了
既然没改嫁,还分了公婆的房产,说明她还是你们家的一员,当然有分担公婆医药费的义务。
既然已经分得了父母留下的房产,那也应该有扶养父母的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