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请求证明劳动关系基本够了,但是存续期间是否能确定要看具体证据;
第二项请求具体要看你的证据6是否能够被采信且其中具体内容,是否足以证明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项请求可能各地判决会有不同,个人见解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但是失业保险的损失是否被支持难说,因为失业之后可以不去申领失业保险金,且以后再申领也不存在损失,所以这一项可能不会被支持;
第四项首先看第一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否能被确认,如果确认后又没有签订合同,那么胜算很大,当然金额也要看证据,目前难以提供具体意见。
另外这个驳回的理由。。。好奇怪啊。
大哥,你的日期有问题《请求确认2012年2月7日至21012年11月19日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是2012年不是21012年。你好马虎啊。我看了下你的证据,证据还是蛮充足的。剩下的就是请个好律师替你打管司了,祝你好运。
我估计你的证据支持前三项诉求应当够了,但第四项诉求没有明显的计算依据。
直接去法院起诉,前三项应该可以拿到的.没看到你们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提供你曾在哪里工作过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