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的国外发展

2025-04-12 23: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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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公务用车管理,通过法令予以推行
在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公务用车由联邦总务管理局管理。法国1947年就颁布了第一个有关公务用车的政府令,此后不断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了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和使用的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德国联邦机构一级现行的公务用车管理条例是1993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比利时政府自1965年首次颁布有关公务用车的法令以来,至今已进行过16次修改,使法令内容更简明,操作性更强。南非在1994年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政府交通部就牵头重新修订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的规定。芬兰虽然没有专门的公车管理制度,但有严格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要遵守的道德和法纪,以及维护清廉形象等行为准则,使公务人员不致因为用车等小事触犯刑律。
严格控制专车配备,尽量减少公车数量
在配备公车的导向上,许多国家都坚持一要方便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尽量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原则,并据此作出各种具体规定。多数国家专车都只配备到各部部长、副部长以上一级的官员。
德国公车管理条例规定,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国务秘书和联邦直属机构负责人(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等)才可以配备专车,司、局长级的官员则只保证公务用车,不配备专车。一般官员办理公务可用单位公车,也可乘坐出租车;上下班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法国政府各部委只给部长、部长级代表和国务秘书配置固定的专车和专职司机;司局长以上高级公务员配置专用公务用车,但不配置固定的专职司机,由用车人在执行公务时自己驾驶。普通公务员凭出差证明使用公务用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置跟政府机构相似。
日本总务省规定,总务大臣、副大臣、各局正局长以及正局级审议官可以配备专车,但是,除大臣和副大臣的通勤属于公务,可以有专车接送上下班外,局长一般情况只接送到车站,然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
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专车。
一些国家由于福利好,私车多,公共交通发达,配备专车的范围更小。比如,新加坡只给总统、总理和执政3人配备专车和司机;芬兰除总统外,也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和固定司机的待遇。
为控制公车数量,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车辆的有效使用率,许多国家政府部门除自己购车外,都通行向外租车。日本总务省就长期从出租汽车公司包租部分车辆;德国联邦及各州主管部门的公车中,有相当数量是租赁来的;新加坡用于接待高级代表团的礼宾车队也采用临时租用的办法。阿根廷联邦和省的各级政府都没有大型的车队,在需要较多车辆和大型车队时,一般都向租车公司租用。
加强公车管理,规定严密而具体
一是严格控制购置公车,限制购置专车的金额、型号或马力。许多国家对购置和更换公务用车都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车数量。法国政府规定,购车预算由政府各部委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制定各自的年度预算时提出,由有各省代表参加的“国有汽车购置委员会”进行预审;预算批准后,由代表国家的“国家购置集团联合会”统一从市场上购买,然后转卖给使用单位,避免车辆的多头采购可能带来的混乱局面。政府还规定,个人使用的公务用车的发动机排量不得超过1.4升,一切超标要求都应该向政府总理提出。各单位从市场上长期包车必须事前得到预算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是区分公车种类。芬兰将公车分为专车、公车和工作关系车三大类。公车通常由政府部门办公厅主任掌握,提供给执行公务的官员使用,但不是专车。工作关系车由公家购买,提供给工作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人员使用。
三是严格控制公车调派,制定公务用车公里数计划额度。不少国家对公务用车都配备专职司机,并由专人保管、维修,保证性能良好,使用安全,使用完毕及时交回车库。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首先要到有关管理部门填写用车申请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才能乘车。专车也有用车登记卡,登记内容有出车时间、事由、公里数等,并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四是限制公车使用范围,禁止公车私用。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专车只能用于公务,不能用来办私事。芬兰专车只限于在执行公务时使用,正常上下班和个人私事都不得无偿使用专车。法国严格禁止公车私用,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可以被视作触犯刑律。
五是对公务用车使用特殊牌照。在博茨瓦纳,民用车挂白底或黄底黑字车牌,公车挂红底白字车牌。博茨瓦纳政府严格实行只准许在工作时间因公务需要才能使用公车的规定。所以,每逢公休日,公路上见不到公车行驶。
加强公车使用的监督管理
在美国,公务车只限有关人员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以任何名义私用,未经授权私用公务车将受到惩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甚至开除公职。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到距墨西拿市约400公里的地方旅行,就被意大利消费者协会以利用职权、损害纳税人利益告上法庭,被判处6个月监禁。
鼓励使用国产车
这是多数国家对配置公车的要求。印度官员乘坐国产车是铁的规定,至今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更不敢违犯。德国政府明文规定,不准购买欧盟以外国家生产的车辆。
实行交通补贴,鼓励公务人员购买汽车
为了减轻公务员的交通费用负担,一些国家实行交通补贴制度。日本由政府给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原则是根据居住地到办公场所最短距离实际所需交通费的数额实报实销,规定最高限额,超过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法国政府规定乘坐公交车辆(地铁和公共汽车)上下班的公务员和职工,从住地到工作地的交通费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印度政府对那些没资格使用政府公车的一般官员每月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南非政府为公务员购买汽车提供高额补贴,所以,但凡有一定工龄和职务的公务人员,基本都有一辆可供自己支配的汽车。阿根廷的初中级公务人员属中产阶级范畴,他们的工资中已包含交通开支,按正常收入水平,自己都买得起车。所以,阿根廷不配备公车的政府官员,不论什么级别,都不享受交通费补贴。
国内车改模式
对于车改模式各地都有不同的执行方法,归纳总结有以下方法来对公车改革做支持。
第一种是货币化。按职级发放交通补贴,取消公车。
2009年5月 杭州在经过七年酝酿和试点之后,在市直机关正式启动了公车改革,规定市厅局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公车,改为发放交通补贴。车补标准分为9个档次,上限为每人每月2600元(副局级),下限为每人每月300元(一般科员),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以保证“专款专用”,卡内的车补金额只能用于与公务交通有关的支出,如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加油站、车辆保险等,除此之外不能取现,也不能在商场、超市等地方消费。
第二种是虚拟货币化。取消各部门公车,建立相关公车管理机构统一调用,经费定额包干,额度逐年调整,不入个人腰包。
2010年 昆明车改决定实行非货币化改革:由各区财政局统一制作单位实名制公车专用卡,由区财政按季度将定额包干经费核发到卡上,各单位根据实有人数核至各科室,而不会发放到个人手上。公车专用卡定额包干标准为每月人均400元,主要用于私车公用时在指定地点维修、加油,购买公交IC卡,租用区机关公务交通车和其他社会车辆的费用支出。超支不补。
第三种是严格管理。什么级别配车、配什么车,都按规定来;公车什么时候用、用来干什么都受规章制约。
2011年 广州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身份识别技术等科技手段,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实时全程监控。
2013年 岳阳市在给4000多辆公务用车安装卫星监控系统后,推出公车改革新举措,给所有公车张贴统一标志,便于群众监督。
郑州再遭遇重污染天气,公务用车就要被封存。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有关部门获悉,郑州市已下发《加强公务用车封存管理的通知》,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封存公车。封存公务车辆不包含执法执勤、特种车辆和值班车辆。
今后,在重污染天气,郑州公务用车要以主管部门为单位,一律粘贴封条定点集中封存停放,车辆行驶证和车钥匙由各单位明确专人集中进行管理。在公务用车封存期间,郑州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媒体监督、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
郑州市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任人、用车人、驾驶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