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天说要裁员,私下叫我自己写辞职报告。而且只裁我一个,我知道其中有猫腻。谁能告诉我怎么办?

2025-03-23 19: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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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要自己写辞职信,以后有争议公司可以说是你自己辞职的,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辞退你就不上班,到时用不良单位会不承认说你自己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1、公司的原因辞退你的,要支付你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违法辞退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2*2=4个月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