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当年领证的免继续教育,从领证的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
相关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会计继续教育需要从拿到从业资格证的第二年开始参加,之后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连续两年未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作废。
是从取得会计证后的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具体学习时间财政局网站上有公告。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大部分地区是从3月份就开始。
第一年免继续教育,是按年计算,继续教育也是一年一次。所以,不可能计算到月。
是的,取得正的头一年是不用继续教育,如果你考的进一步的职称,就可以免除当年的继续教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