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只是在岗职工一个群体的平均工资,低收入群体多数为“非职工”。主要是职工统计中有七类人员没有列入范围,而这部分人正属于收入较低的群体。如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列入职工统计范围的人员。所以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能反映出社会所有人民的平均收入。
社会平均工资就是将上述所有群团的收入进行平均所计算出来的平均工资,这个数字比较准确的反映了社会平均的收入。
社会平均工资和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省级政府统计局根据省内各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工种的上年度实发工资计算出来的。
具体的“上年度”以本年的四月三十日省统计局的报表为准,从本年的五月一日起至下年的四月三十日适用,凡是在这个时间范围内涉及该省社会平均工资和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事项均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