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英国女王的由来?

我想知道为什么英国是女王制度,从什么时候开始女王制的?
2024-11-30 03:45:2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由于长子女继承制,女性拥有王室继承权。

英国王室的继承有它独特的继承原则,磨掘大致是长子继承制,但是近年来改成了长子女继承制。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时代,皇帝、国王这些名词从来都是男人的专利,从14世纪开始,在一个又一个的国家,一个又一个的女王(皇)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直到当代,累计有三十来位。

英国6位,俄国4位,荷兰3位,卢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麦2位,奥地利1位,波兰1位,匈牙利1位,还有苏格兰、纳瓦拉、那不勒斯等已为人兼并的国家也出过女王,不过有些女帝王严格来说不能算是“继承”王位,而只能说是“夺取”王位,如俄国的叶卡捷琳娜等。

扩展资料:

著名女王

玛丽一世,(Mary I, 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理论上她是从1553年7月6日, 实际上从7月19日在档毁位一直到1558年11月17日她去世时)。 她是都行游备铎王朝的第四任也是倒数第二位君主。 她主要事迹是曾努力把英国从新教恢复到罗马天主教(1555年)。 

为此,她曾处决了差不多三百个反对者,因而被称为“血腥玛丽”(Bloody Mary)。从此以后,Bloody Mary在英语中就成了女巫的同义词。 但是她的宗教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被她的继任者伊莉莎白一世所颠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女王

回答2:

大约在13世纪中期,英国英国实行了君主立宪制度.简单的说,君主是国家的象征,名义上为国家元首,执掌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政府等机关的限制,但是没有实权。实权掌握在议会,议会有决定权和 立法权.
国王(女王)必须根据国会意愿行使行政权力。国王(女王)名义上是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就法律地位而言,国王(女王)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等。实际上处于统而不治锋宴租的地位,与封建专制制度下拥有绝对权威的封建君主相比,立宪君主只能是依法而治的君主。其存在祥蚂主要作为国家的象征。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英王(女王)是英国国家的人格化,提供了国民效忠的对象,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女王)具有被咨询权、支持权和敬告权;英王(女王)作为英银兆联邦首脑,还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

回答3:

亨利八世(1491.6.28—1547.1.28)是英国都铎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亨利八世18岁即位并娶寡早友中嫂凯瑟琳,但他妻子只为他生了一个女儿玛丽(后来的玛丽一世)以后几次生育的孩子都早夭,此前英国尚未有过女王,而且有迷信说法说弟娶兄嫂不吉,他又和女侍官安妮·博林产生了婚外情,他让自己的主教宰相向教皇申请离婚,亨利八世的第二个妻子也只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伊丽莎白(后来的伊丽莎白一世女王),他一怒将第二个妻子以通奸罪砍头处死,因为他离婚再也不需要教皇批准了,第三位为他生了一个儿子爱德华(后来的爱德华六世国王)又因肺病去世。他先后娶了6位夫人,全部没有好结果:第一位逼迫离婚,第四位德意志新教公主协议离婚,第三位因病去世,最后一位因他去世幸免于难,另外两位被他处死。 此外他亦有大量情妇及私生子, 後世的考古告绝学家很多都怀疑他是死于梅毒, 并留下一个接近破产的国家。他临死时设下遗嘱,由爱德华和他的后代继位;如果爱德华没有后代,爱德华死后由玛丽和她的后代继位;如果玛丽没有后代,玛丽死后由伊丽莎白和她的后代继位。他没有想到如此严密的安排,最后三位继承人都没有后代,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后,都铎王朝也终结了,王陆山位传给伊利莎白表姐的儿子。

回答4:

英国女王即英国女性君主。英国君主是英国及英国海外领地的国家元首,现在的男性君主称为国王(King),女性君主称为女王(Queen)。现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确定并于1952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御凯伊丽莎白二世镇腔唤女王。[1]
身为王后,在国王丈夫死后,继承人尚年幼或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便自己走上权力舞台的中心,进而即位称尊的情况,在世界各国历史上司空见惯,在欧洲则以俄国的两个叶卡捷琳娜为典型圆好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