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谁的责任

2025-01-25 06: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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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正常情况下,进去主道不得影响主道车辆正常通行,停车位车辆全责。

但直行车辆有导致事故违法行为的,如超速、逆行、不留意路况、前车出主道你不减速让行等行为,结果会有不同:

1、有信号灯的路口,灯头让灯尾

“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上图中,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2、主路出口,辅路让主路先行

红车A转向出主路,直行黑车B应给减速让行,不可认为自己直行而为所欲为,,很多情况下,都有等待标志,所以一旦出事故,在辅路的车要负全责。

3、违规行车

违规行车,走不该走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被判全责没商量。黑色车B闯导流带,虽是直行,但是一旦撞到转向进主路的红色车A时,是要负全责的。

4、有“让”标志

只要记住有“让”标志,你不管什么车都得让,不让就全责。有人说过“标有让字,让也得让,不让也得让,否则警察叔叔不让”。

5、同向同道行驶,转弯前车比直行后车有优先通行权

这种情况也很容易被忽略,很多司机认为如果自己是直行车,前方车辆掉头或转弯,在这时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前方车辆全责。

实际这真的未必,因为根据道路交通法,同一道路同向行驶的前方车辆左转或掉头的时候,后方是禁止超车的。其实就是让后方车辆配合前方车辆转弯或掉头。而此时直行的黄色车正好是后车,这时候超车发生事故,是要负全责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回答2: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是哪个车的责任具体如下:

肯定是转弯车辆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转弯车辆应该让直行车辆先行,既然撞上了,就说明转弯车辆没有让行。

然后再找直行车辆有没有违规冲红灯、超速、酒驾、无证等需要负主要责任或全责。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中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回答3:

你好!
“转弯车辆避让直行车辆”是正确的,“这种情况我没办法避让呀,弯道我都转完了”--- 你在转弯前,就不应该抢行,应该让直行车辆通过后再转弯行驶。
这个事故,估计会判你主责以上。

回答4:

超速发生车祸,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车祸另一方没有过错行为,则超速一方认定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回答5:

对对,人家的责任,交警判错了,等你下次出高速服务区左转弯汇入主干道时候被后方大货直行大货撞死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