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既然向职工听过存放车辆的“指定地点”,就等于默示了他存在看管车辆的一项义务,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在车辆丢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提起诉讼 要求全额赔偿
可以提起诉讼~,单位负有对寄存车辆的保管看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