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的《处方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不过很多医院并没有这么做。
一般情况下一张处方不超过5种药。
详见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单张门急诊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五种,西药和中药必须分开
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中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