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怎么计提的?

2024-12-05 06:13:1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般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提: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期初留抵税金

堤围费=销售收入*0.1%

建税=主营业务收入*7%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主营业务收*(3%+2%

计提(Accrual)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个规定的基数上(如支付的合法员工薪酬),乘以规定的比率(如应付福利费全国规定的都是工资的14%),按此方法计算出来的就是应提取的应付福利费分过程,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就是对后一句话的解释。

回答2:

  一般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提: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期初留抵税金
堤围费=销售收入*0.1%
建税=主营业务收入*7%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主营业务收*(3%+2%
  计提(Accrual)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个规定的基数上(如支付的合法员工薪酬),乘以规定的比率(如应付福利费全国规定的都是工资的14%),按此方法计算出来的就是应提取的应付福利费分过程,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就是对后一句话的解释。

回答3:

你期初是不是还有留抵税金3125.77元呀.....

否则金额拍不拢...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期初留抵税金=418456.82-390585.05-3125.77=24746元

堤围费=销售收入*0.1%=2461511.18*0.1%=2461.51

城建税=24746*7%=1732.22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4746*(3%+2%)=1237.30

希望能帮助到你!

回答4: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具体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431.02
贷:应交税费-应交堤围费 2461.51
应交城建税 1732.21
--应交教育费附加 1237.3
按照新准则,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取消了,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