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不去抓

2024-11-14 19: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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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已经确定犯罪嫌疑人,不去抓是因为警察系统要走程序。
犯罪嫌疑人抓捕的流程如下: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回答2:

最主要的问题是警察出差抓人需要办案经费的,而现在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很紧张,况且你这又是经济案件,如果你提出和公安机关一起去抓人,来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你承担,那警察肯定就和你去抓人了.第一,警察出差可以不用花一分钱.第二,如果线索可靠,警察去了就抓到了人,还可以算是刑警队侦破了一起刑事案件,完成了一个破案指标,互利双赢

回答3:

最重要的是证据,如果有证据真实充分的话,就不到他们不抓人。
其实要抓人公安机关是要报请检察院批准的,要检察院不批准,他们也没有权抓人,但首要的还是,要有证据。
13万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公安机关是会重视的,但是你们施压是不必了,只是不是打个电话去“问问情况”,态度好点。
那人家里还有钱的吧,不仅仅只有他拿走的那些吧?如果有的话,人抓住后,就算钱挥霍光了还有一定赔偿,但是至于还能够拿回多少,只能够这么说:凡是被违法犯罪侵害过的,一斤的就算拿回来,也最多只能是八两。

回答4:

首先确定他是犯罪嫌疑人,而且逃到省外,问题是并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子,山东很大对方到底躲在哪还无法确定,还需要寻找.不过现在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挂在公安网上了,即使当地的警察没去抓,外地警察也可以通过网上抓到对方并通知当地警方

回答5:

警察处理方式很细腻 不容许出任何问题 也许他们在考察些什么 有没有共犯不是眼睛能看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