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有问题可以联系当地的供电企业,也就是当地的国家电网。如果是电表的问题,用户有权要求退还电费,属于偷电的行为,可以报警解决。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 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用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用户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企业应在七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户。
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并应按本规则第八十条规定退补电费。用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用户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扩展资料: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先按正常月电量交付电费。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供电营业规则
电费有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有的放矢,找准问题重点,达到解决目的。
一、电费数目有疑问,或与电表数字不相符,可拿着上一个月的电费账单与本月账单,到就近的电力公司营业厅进行查询与核对,最终查明原因,纠正差错。
二、如果是电表故障或误差原因,则对电力公司提出计量(鉴定)电表的申请,如电表误差超过规定数值,则应更换新电表。
三、如属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电费差错,则向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改正错误,提供准确无误新账单。
四、如属与电力公司纠纷,已方又无差错,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请媒体采访报道,以求问题的解决。
供电局不管下线,你只能找他们校表,校表没问题的话再考虑偷电的问题吧。你可以这样试一下,把电表的总闸关掉,停一天,看看电表是否还走字,如走,说明电表潜动,也就是坏了,这时要求供电局换表,换表是免费的。如果不走,说明电表基本没问题,这时把屋里所有电器关掉并拔掉电源,如果屋里有闸就更好了,直接拉掉,停一天,看看电表走不走,不走则无问题,走则说明有漏电或偷电的情况。
这种情况该找供电部门解决,如果是电表有问题,电费会退回。但有人偷电,电费不会退回。
这种情况,建议您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电工检查一下表后线路是否存在被偷电或漏电的情况。如表后线路没有问题,您可拨打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24小时向用户提供用电业务咨询、电量电费查询、停电信息、故障报修、投诉举报及建议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