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符合上面条件即可以做鉴定,至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终结时间》网页链接也仅仅是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