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分析
一个荒凉的岛,你能在上面呆多久?一年?三年?十年?那么你是否品尝过站在死亡边缘挣扎的滋味?那种无助,黑暗?
一次海上失事,造就了一个成功。
鲁滨逊在小岛停留了28年后,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求生之道。
其实,在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第一反应就是,我个人更喜欢凡尔纳同剧情的《神秘岛》。《神秘岛》中所涉及到的现代知识,远远比《鲁滨逊漂流记》多得多。可是,既然鲁滨逊能得到众多读者的偏爱,必定是有其原因的。万物均有其独特处,《鲁滨逊漂流记》所吸引人的魅力到底在何处?
首先,在文中,是以鲁滨逊做为第一人称,从他眼中观世界的角度去感观这次28年的“身心旅行”,仿佛是以我们探索的视角所写出,使读者身临其境,不得不赞叹它的奇妙所在。相比之下的《神秘岛》,因其中剧情需要,人物数量较多,所以是相对从一个“外人”的角度去“观赏”这次经历。虽说如此,但即使是这样也有它独特的用意。可是鲁滨逊的称谓果然还是略胜一筹。
其次,除了人称方面,文中详细的心理描写也成了其一大亮点。其中描写了许多细腻至精的大小事,而每件事在他行动时都附有十分详细的心理动作,例如对事情的判断和情感的流露。第一人称,详细的心理描写,再加上传神的动作神态,使鲁滨逊由一个纸上虚构的小人变得我们触手可及,有血有肉。那么对于凡尔纳的《神秘岛》,尽管拥有五位主人公,但心理描写依旧是面面俱到,可以说是“一个也不落”。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最大的亮点,也是最吸引读者目光的主要原因,在于它是以鲁滨逊的日记形式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完整的,还处于播放的“电影”。
日记的形式,这个新颖的写作方法,由侧面很好的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动态的,拥有时间推进的片段。有思想,有环境,有视觉和有血有肉的人,丹尼尔·笛福很好地从各个角度为我们用文字塑造了一个完美的三维空间。而日记的手法,则是三维空间中至关重要的“空间”来源。
各文有各文的亮点特色,并非是人可以几言两语否认掉的。一部历史的著作,也是需要读者的精读与对其的思考。
纯原创,正好符合读书笔记,lz可以放心借阅改编
1000字你也不多悬赏点分
太困难了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