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先对当事人辱骂:,在门前又对当事人殴打对方算入室打人罪吗?

2025-03-22 00:38:44
推荐回答(7个)
回答1:

  如果造成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如果你说的不假,叫故意伤害罪。但是不是,还得经法院审理和判决。

回答3:

我国是没有入室打人罪的!我国有故意伤害罪和侮辱诽谤罪的

回答4:

这些回答是的都是什么人?中国有“入室打人罪”这个罪名??

回答5:

中国刑法中无此项罪名。

回答6:

算的

回答7: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