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故开除我还不给赔偿,仲裁和法院判决都是我胜利,单位又起诉了,我该咋办?

2024-12-02 13:17:4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对方起诉你自然要应诉,就根据原来你说的和你胜诉的相关裁定上的理由继续讲就行。

判决下来,生效后你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单位的钱一般都能强制执行到的。

回答2:

二审判决后,公司再不履行判决,您申请执行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回答3:

对方应该是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吧,你既然前2次都赢了,那你二审的时候只要积极应诉就可以了。一旦判决维持原判而对方不自觉履行的,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既然是中科院,不用担心他们不给钱,法院可以直接从他们的银行账户上划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