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工作中在东胜区富兴小学附近,杨某某租住的平房院内发现一辆用来储存煤气罐的车辆,经核实,杨某某已连续六天在自己租住房屋的院内用煤气罐储存煤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能
都非法了,肯定要处罚
难道事出有因+特殊情况特殊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