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试行办法》: 第十一条: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住所地在本市;(二)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三)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四)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累计3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你可以马上去办理居住证啊,规定只是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没有说时间需要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