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迄今,人类生活即分公域、私域两途。古典中国以皇权国家为公域,以家庭社会为私域;近代西方以政治国家为公域,以市民社会为私域。
公、私域之间划界,造成人类行为规范——法律之分类,有利于在政府权力和私人权利之间划出界限,遏制政府权力的无限膨胀。众所周知,权力的本性总是要不断扩张的,只要没有立法的规制,总是要想法设法地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甚至公民的私人领地。前几年夫妻家中看黄碟被警察处罚,足以看出不受约束的权力,对公民生活可能会造成的干涉和限制。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安定祥和的秩序,这是勿庸置疑的,但是如果秩序的取得建立在公民权利受限的基础之上,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需要在立法层面予以必要的细化,在公域和私域之间划上一条明确的界限,使得公权力的行使者不越界执法,私权利的享有者不影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