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说:居民楼下的商用门帘不能开饭店

2024-12-03 19:06: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般为了小区的配套设置,朝马路的一楼经常会出租给经营者,是习惯吧,跟法律没多大关系,法律务明文禁止。
无论是小区的饭店还是邻居对你的生活造成影响,侵犯你的相关权利,你都可以依法追究。

回答2:

属于相邻关系。。。。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3:

没有明确规定,但影响很大可以相邻权诉讼

回答4:

相信你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有我们在你别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