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存在是客观存在的,社会意识是有了社会以后才有的一种建立在社会上的一种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反映或体现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也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是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及生产方式,也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
首先,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内容,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2)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
其次,社会意识还具有相对独立性。(1)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2)社会意识自身在发展具有历史的继承性;(3)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4)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着阻碍的作用。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1)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社会意识产生的最切近的基础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实践的能动性决定了意识反映的能动性。所以,社会意识根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世界的反映。
(2)社会意识是人们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社会意识同语言一样,是在生产中由于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人类最初的意识,是“纯粹动物式的意识”,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经过漫长的生产和交往的发展,伴随着脑、体劳动的分工,产生了人类最初形式的思想家、僧侣。马克思说:“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
(3)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也相应地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和发展。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一时代的社会意识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具体特点,具有不断进步的历史趋势,但其根源却深深地埋藏于经济的事实之中。例如,在原始社会,人们只有朴素的族群公有观念,不知“私有”为何物。随着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出现和原始社会的瓦解,私有观念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思想意识相应产生。可见,那种认为人从来就有“自私意识”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总之,社会意识以理论、观念、心理等形式反映社会存在。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这就是社会意识的本质。
2.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但社会意识又有其相对独立性,即它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还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主要表现在:
(1)社会意识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不完全同步性即一定程度上的不一致性,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正如恩格斯说的那样:传统是一种巨大的惰性力。列宁说: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是一种最可怕的势力。所以要改变它,要消灭旧的社会意识,需要功夫,需要时间。第二,先进的社会意识超前性、预见性,它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预见社会的发展趋势,成为社会实践的向导。(2)社会意识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某一地区社会意识发展的水平同该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并不总是一一对应的。历史上有许多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思想领域内却超过了经济上先进的国家。18世纪来法国的哲学和政治思想超过了经济上先进的英国;18、19世纪经济上落后,政治上分裂的德国却产生了黑格尔的哲学并孕育了马克思主义;在经济上仍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中国,人们的社会觉悟、道德风尚、精神面貌却远远超过经济技术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所以恩格斯指出:“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18世纪的法国对英国来说是如此,后来的德国对英法两国来说也是如此。”
(3)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每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及其各种形式,都同它以前的成果有着继承的关系。都是整个意识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没有继承,整个发展链条就不能延续下去。例如,在物理学上,牛顿与伽利略的关系;在哲学上:马克思与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关系。
(4)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不同的社会意识以不同的方式反映着社会存在的不同的方面,共存于社会之中。因此,每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发展,都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能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与社会存在发生着关系。例如:系统论的方法和后现代主义方法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影响。但是,各种意识形式之间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同的,其中以政治和哲学对其他意识形式的影响作用为最大。因为政治和经济基础的联系最紧密最直接,在阶级社会里,它集中地反映着一定阶级的根本利益。一般来说,其他意识形式都要受政治支配,为政治服务。所以,运用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它腐朽侵蚀,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一环。哲学,作为世界观的系统化和理论化,是指导人们行动的根本观点和方法。人们只要从事理论思维活动,就得受哲学的影响。因为各种意识形态在它的形成和发展中,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哲学思想的支配和影响。比如,一些文艺作品,不仅是在一定的世界观指导下创作出来的,而且它本身就蕴含着很深哲理。
3.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最突出的表现。历史唯物主义反对把社会意识当成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的唯心主义观点,又反对否认社会意识的反作用的形而上学机械论的观点。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的性质有两种基本情况:即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例如,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中国改革开放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甚至暂时改变社会经济发展的前进方向,造成社会历史发展的严重曲折。例如,希特勒宣扬的“日耳曼民族至上性” 这种落后的、腐朽的、反动的“种族优劣论”,将富有理性的德意志民族和整个世界推向第二次世界大战深渊。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的发展究竟是起阻碍作用还是起促进作用,取决于它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也就是说,取决于它所反映的是社会的先进势力的要求,还是落后势力的要求。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是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实现的。思想本身并不能实现什么,要实现思想就要诉诸实践。而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因此,一种社会意识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范围大小、时间久暂,同它实际掌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密切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