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湖北省相关法规为例,会被处罚: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出租汽车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符合出租汽车车型要求,未使用出租汽车专用牌照,不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和消防、防护装置的,责令其改正,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或者违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责令改正,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乘客投诉的,处以500元罚款;
(四)聘请无从业证驾驶员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