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男性朋友,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在我有限的十八年的生命中,他已经和他女朋友在一起六七年了,这六七年实属不易。其中发生不少奇葩的事,我就献祭他最搞笑的一件吧。这位仁兄是一个奇才,特别贱特别让人咬牙切齿那种人,他是对我最有影响的同桌了。
在他跟他女朋友相处的这六七年时间中,他们初中三年在一块,高中在两个高中,为了让这份感情更有温度,他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就是写日记。写日记他坚持了多久,具体的我不清楚,在他跟我做同桌的时间里,他一有空就写,而且他还不让我看。我会看吗?怎么可能不看。
他常常因说不过我而要动手打我,好吧,其实我没少被他打,但我依然活的逍遥快活,不然不会有这篇美文的诞生呢。我记得在他跟我认识的那一段时间里,那本日记里每天,每张,每页,每节,都写的有我而除此记事之外还有些爽歪歪的东西,画面过于美好而不敢描述。
写日记主要是拿给她女朋友看,情话啊什么我想你我爱你的比比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天星期日来上学他抱了一书包还多的那种日记本。当时我都惊了,惊到现在我都不明白是怎样的爱情才能支撑着写下这么多日记。
我说你这是准备大作啊,他一脸黑线。过了好久才告诉我那些日记都是他以前写的。而且这些是被退回的。原因是他女朋友的母亲无意中看到了。而且一本、一本、一本的看了,听说那女孩的父亲扬言要打断他的狗腿。妈妈呀,画面真的很美好啊,我硬是笑了他一个星期。
最奇葩的就是从大一开始买的一床被子然后这边盖两年翻面又盖两年,然后他居然还想拿去卖了,牛逼吧。
喝醉了然后吵着闹着要嫁给胡歌,说胡歌不娶她,她就要投河自尽,她当时那个样子真的太好笑了。
那天她要出去一趟,但出门后的十分钟内,她回了五趟寝室。我就看着她急冲冲地进来再跑出去,这套动作她重复了五遍才没再跑回来。
本来别人没有说她,她像吃了火药一样,跑去说别人,搞得像别人做错了什么一样,她很委屈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