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好办啊,双方都有责任,维修前是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认定后才可以修车的,当然你也可以不管保险公司,自己修自己的,但是导致的问题是保险公司不承认,不管你是不是修好,都会重新定损。
你是次责方,我建议你主动告知对方,相互起诉,叫他也不要和谈按照什么标准定损了,一切都让去法院协调再说。。
你起诉的对象是,车辆驾驶人、车辆产权人、车辆被保险公司;
起诉状非常简单,你去事故发生当地法院,拿上你车辆事故相关所有文件、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所有文件复印4-5份,装订好,再到立案庭,上交材料,填写诉状(有模板。签个字就可以)。
备注:立案后,要缴纳50元诉讼费。诉讼费如果对方承担,可以退。
一:人保车险定损能不能作为修车的费用依据,
答:保险公司定损单+车辆维修发票+材料清单=维修依据
二:起诉对象是哪几个,
答:如上四个
三:法院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接受立案,叫你等通知,15-30日内会通知你们几方协调
四:起诉状怎写,
答:无需自己准备,法院有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的民事诉讼模板,你只需要在立案庭直接按照表格填写即可。
整个事情,你没说你们双方的维修费各是多少,如果你能说具体点,我可以再给你些参考。最后提醒你去法院前,请去交警事故大队调取对方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等信息,法院用。
车友,可以这样讲,我们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仅为车损,而无人伤的双责事故在解决和处理时应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哈。
由于双方均有交强险,那么可就在交强险的限额赔偿的范围内先行给予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你方的商业险中进行理赔即可。
因你方为次责,对方为主责,那么按照处理事故的惯例,其赔偿比例为次3,主7按责分担赔偿责任区。实际上如果从日后事故处理善后工作出发,对方仅有交强险,你方为双险齐全,在定责时如果是你方为全责,或者是主责,对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是极为有利的。
据我所知,在物价局的定损与保险公司定损后的金额相差悬殊不小,往往极易产生事故的双方对实际赔偿过程中出现分歧。不过,我认为,如果按照正常的理赔程序来办理的话,就只能是以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为准了;如果是与物价局的定损相差实在是过于悬殊,就只能是走法律程序,由法院来进行判决了,一般来讲法院会以物价局所定损的结果来进行认定的。
你所询问的上述几个问题,我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法院一般不会采信,还要结合当地的物价部门的定损综合平衡后,给予判决的;你如只是因认为保险公司定损过低,不存在对方赖账的话,你要起诉的被告只能是你方的保险公司了。法院的诉讼程序是由你写好诉状后,交法院后,他们认为可以同意立案后,缴纳3%左右的诉讼费后,就等待法院开庭时间即可。
不过,如果对方不存在赔偿你方损失的问题,我认为还是不要起诉为好。
关键还是看保险公司的态度,即他们按什么标准来定。如果保险公司定不了,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由法院来定损了。通常法院定的标准会让保险公司接受的。
第一你的保险已经定过,你就以保险公司为准,别的不用管。第二,对方起诉定损不准也只能起诉你的保险公司。你没权定损,交警也没权定损(私了除外,私了也不叫定损,只是协商)他起诉的是定损不准,那是保险公司的事,和你没关系。后面两个也不用管了。到时你只是证人身份,只是证明你发生事故,要保险公司来定过损,怎么定,怎么做的,你都不知道就行了。yubenzhu说的复杂了,发问人只是问定损不准,而不是不理赔,只有不理赔才要那么多事,只要双方对责任无异议,赔偿没超过保险,那和两方车主没关系了就。另外对方主责,你要看看对方入没入交强险,有没有其它险了就,这样还闹,很有可能没入。
交给律师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