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兵和女兵在安置政策上是一样的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2011年11月新的安置条例开始执行,2年义务兵没有安置了,都是拿钱。
2年义务兵退伍,不分户籍,不再安置工作,都是拿退役金和安置费自主择业。想要安置工作,参照下列条件: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现在两年义务兵制是不会安排什么好工作的,都是居委会什么的安排的。回到地方还不如拿钱,自谋职业呢。
现在退伍后不给安排工作了!
一般都不甘于拿固定收入,
创业改变命运,励志照亮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