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员工发自产商品为福利,视同销售,记账方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在节日为员工发放不同形式的福利,应按规定做不同的税务处理:
1.以自产产品形式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2.以外购商品形式发放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如果员工不多,且发票是公司的,建议不要记为职工福利,作为公司资产使用为好。但这也有风险,就是万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会牵涉到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