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

2024-12-04 00: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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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如果该房屋是您老公的父母在世的时候,直接过户到您老公名下的话,那么该房屋已经是您老公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该房屋是在您老公的父亲过世之后才过户到您老公名下的,因为这是属于遗产分配的情形,如果您老公的父亲当时没有遗嘱排除了他与前妻的儿子的继承权的话,直接过户的行为侵犯了前妻儿子的继承权,因此需要再补偿给他。

回答2:

你的问题中最关键的一点没有明确说明,但是我根据字面意思猜测如下:
因为是买卖过户,那么房产是在你公公S前过户到你丈夫名下的,
你公公现在是否亡故不清楚(这个问题不重要了)

基于以上猜测的前提,结论如下:
因为这套房子是你们夫妻向你公公购买并过户的,
那么现在这套房子的产权属于你丈夫(房产证上是你丈夫的名字),
因此不管当初这套房子的价格是多少,到现在为止你丈夫是否完全付清购房款,这套房子都不再属于你公公。
那么不管你公公目前是否亡故,他都无权利主张该房产的权益。
所以即便他现在亡故,该房产也不属于他的遗产。
遗产继承法里面规定能被继承的财产只有属于亡故人个人财产。
那么其他人就更加没有权利主张该房产的权益了。

如果你公公尚在人世,
问题可能稍微麻烦点,
但是基于法律条款的问题一点都不麻烦,而是来自人性的问题,
如果你公公被怂恿说是被胁迫、非自愿卖的房子,
届时是一定要上法院说清楚的,
父子亲情甚至连亲戚关系将荡然无存。

实际上,从法律层面上来说。
假设你公公刚亡故,那么他的个人财产(包括他卖这套房子所得款项的余额存款等),
可由他尚在人世的子女(含婚生、私生、有领养证领养的)平均继承。

回答3:

     这个问题很好处理;他们不应该再来分你的房子。因为你的父母在2016年是以买卖的形式过户到你的名下,也就是说在过户的同时所有的过户手续齐全,否则房产部门就不会予以过户。做子女出于赡养老人的义务,有必要为赡养老人做出一些贡献。

回答4:

房主都是你老公。通过合法手段过户的,跟其他人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