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购进原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时,在大额经济业务的情况下,为公平起见,为消除双方在销售、购买完结开具发票时的争端,有必要签订合同,就发票一事重点写入其中。
公司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要合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合同。
附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并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经营者;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前,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代开专用发票手续。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3、税收完税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小额零星的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