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质区别:
1、管制刀具是指国家立法对其进行限制管理的刀具。
2、非管制刀具国家不进行严格限制的刀具。
二、法律上的区别: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属于违法行为,非管制刀具在法律上没有相关限制。
三、危害性上的区别:
管制刀具相对于非管制刀具在社会危害性方面更大一些。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严重的构成犯罪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管制刀具介绍: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秒-管制刀具
可以参考公安部下发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公安部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切实加强管制刀具治安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83]公发(治)31号)和国家有关民用刀具技术标准,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公安部制定了《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安部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四日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 格和血 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 刃、双 刃或多 刃尖刀
2、三 棱刮 刀:具有三个刀 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 刀(跳 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 刃、双 刃、三棱 尖 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 刃、双 刃和多 刃刀 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 刃、双 刃和多 刃刀具
二、未开刀 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 刀、腰 刀、靴 刀、马 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四、述语说明:
1、刀柄:是指刀上被用来握持的部分
2、刀格(挡手):是指刀上用来隔离刀柄与刀身的部分
3、刀身:是指刀上用来完成切、削、刺等功能的部分
4、血槽:是指刀身上的专用刻槽
5、刀尖角度:是指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0毫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
6、刀刃(刃口):是指刀身上用来切、削、砍的一边,一般情况下刃口厚度小于0.5毫米7、刀尖倒角:是指刀尖部所具有的圆弧度
您好,中国的刀具管制始于1983年公安部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按照该规定,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
所谓管制刀具, 根据 1983 年 3 月 12 日 《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2 条规定,第 包括匕首, 三棱刀,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跑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