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并没有颁布允许大学生在校结婚法律条文,但教育部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原规定第三十条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
《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可自愿结婚。原《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条文与婚姻法不一致,取消这一禁令是尊重法律的体现。达到合法年龄的公民都能够选择结婚,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该得到保障。
教育部不禁止在校学生结婚,但并不提倡。学生必须要达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年龄和条件。新规定没有涉及结婚的问题,是因为结婚是《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成年人的一种权利和自由。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国家并没有颁布允许大学生在校结婚法律条文,但教育部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原规定第三十条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
《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可自愿结婚。原《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条文与婚姻法不一致,取消这一禁令是尊重法律的体现。达到合法年龄的公民都能够选择结婚,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该得到保障。
教育部不禁止在校学生结婚,但并不提倡。学生必须要达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年龄和条件。新规定没有涉及结婚的问题,是因为结婚是《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成年人的一种权利和自由。
从教育部门或者学校的角度看,承认学生有这样一种权利,和提倡还是有区别的。在大学期间,同学们还没有一个婚姻的基础,也没有经济基础。所以,教育部还是不提倡结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在校大学生结婚不受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990年,中国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2002年12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瞿振元明确提出:大学生可否结婚应由高校说了算,但前提是学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多所高校有在校学生结婚的例子。
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实行以前,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交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而一般高校不给在校大学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因此,当时的在校大学生般都不能结婚。
2003年颁布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结婚要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做法,婚姻登记机关对持有身份证、户口簿并且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必须当场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行后,很多高校陆续取消了以前校规中“禁止结婚”的条款。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而言,如果大学生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前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适当提醒当事人所在高校是否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如果所在高校不允许结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会不会受到校规处理等。如果当事人坚持要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登记。
扩展资料
教育部曾有规定,明令禁止大学生结婚。之后,涉及人权和平等问题,国家教育部做出规定,在校学生可以结婚,但是在登记结婚时附加了一个条件就是应取得校方的同意和证明。但是,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
新《规定》于今年9月1日生效,意味着从新学年开始,中国大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结婚。新《规定》正式实施后,在校大学生和普通人来这里一样,只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一些相关的手续,就可以登记,没有对大学生专门的限制。
在校读书的大学生,新法的颁布意味着,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进行婚姻登记。
结婚要带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文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教育部29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未作规定。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说,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可自愿结婚。原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条文与婚姻法不一致。据教育部在70多所高校进行的调查,目前多数高校对在校生能否结婚已不作要求,且并未出现有关管理问题,因此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
林蕙青说,大学生既是具有高等学校学籍的学生,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针对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这一特殊身份作出要求,不限制其作为公民的婚姻自由等权利。
林蕙青说,对在校大学生结婚问题,不禁止不等于提倡。事实上,当代大学生对待婚姻问题的态度也非常理性。教育部调查结果显示,在校本科生结婚者还不到万分之一。
什么时候都不会颁布这样的法律条文!没人使用“允许结婚”字样的法律条文针对大学在校学生的,这无异于是鼓励结婚,而稍微智力正常点儿的人士都认识得到在那个年龄段和那个时间段结婚是不适宜的。
以前,高校禁止在校生结婚,后来,取消了这个禁令。其实这个取消完全是基于不与相关法律冲突,以及适应高校适学年龄放宽,和应该认定现在的高校生有管理自己的这个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