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说法的前提是正确的,而结论则是错误的。因为:
1、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对立的,二者不能同时兼得。商品生产者出卖商品,获得了商品的价值,而失去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使用者购买商品,失去了商品的价值,而得到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所以,商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无法同时拥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2、另一方面,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属性。人们购买商品都希望“物美价廉”,这是商品本身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基本属性的反映。“物美”是使用价值的标准;“价廉”则是人们从价值角度提出的要求。所以,人们是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的。
3、综上所述,题目的说法是不科学的。其错误在于割裂了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对立统一的关系。
前半句是对的
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只能通过价格变现出来。商品的价值是被商品的生产者拿走了。
使用价值是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这是被商品的使用者买下后拥有了。
所以综上所述商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无法同时拥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但是这和人们是否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是不构成因果联系的。
人们是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只要好好利用价值规律,当供过于求的时候,就出现“货多不值钱”的现象,这就是所谓的买方市场,人们就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了。
本人的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