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汽车出口公司如何办理的

2025-03-23 17: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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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26号)规定出口汽车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列入发展改革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2.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且持续有效;
3.具备与出口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较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
4、出口经营企业(含汽车企业集团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应获得符合出口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的出口授权,并根据授权出口该企业的产品;
5、出口经营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授权中约定共同承担出口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连带法律责任。 设在出口加工区内、经国家批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的汽车生产企业(独立法人企业)不受以上条件的限制。
符合上述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须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授权的出口经营企业名单(3家及以内),报至所在省、市机电办,经当地机电办初核后,于10月31日前报至商务部产业司。

回答2:

只有汽车生产商国家所在地允许汽车出口才能办理
取得出口权,还要取得汽车品牌商的代理权

回答3:

目前经营汽车出口的公司多数都是汽车制造厂自有的进出口公司,因为国家对于汽车出口的品牌有严格的限制,并不是任何汽车都可以出口,只有国家允许出口的品牌才能够出口。
恐怕一般的公司不能得到出口汽车的经营许可。

回答4:

商务部每年都会发布汽车出口的许可证名录,在网上可以查询汽车出口许可证。一般每个汽车的主机厂只能授权三家外贸公司代理汽车出口,每年审批一次。也可以直接介绍海外客户,赚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