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不同的企业要求不同,用户可以跟外汇管理局进行联系具体要些什么东西。
1. 企业与客户签定货物出口合同 若合同中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企业应在合同签定贺搏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并于出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起的90天再加15个工作日间,办理债权登记。
2. 企业若无出口合同李薯或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是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则视下列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预计收哪拍者汇日期将要超过出口日期90天,企业应在实际出口后办理合同登记,合同登记的时间为出口后90天再加上15个工作日,并于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债权登记。
(2)实际收汇期限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企业应在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债权登记。
据我所知,需要银行收汇申报单、合同、情况说禅察明书(这个需要自己写,说明这个情况的来龙去脉,贺局茄但是不能太复杂或啰嗦,要简明扼腊稿要)。我做过一次这个报告,就是这样做的,尽量以后不要在发生这种情况了,对你们很不利的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向所在地外汇局沟通,看他们需要你友御搭提供好拿什么。一般情况也就是出口关单、延期拆纳收回合同或者协议。
打电话问问吧 有些可能要求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