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
苏格兰与英格兰的结合,起始於1603年,当时原本的苏格兰王詹姆士六世继位成为英格兰王,世称英格兰的詹姆士一世(James I of England),并且将原本属於他名下的苏格兰王国与英格兰合并成为共主邦联。1707年5月1日,联合法案(Act of Union,1707)通过,苏格兰正式与英格兰合并为一个国家,成为大不列颠王国(Kingdom of Great Britain),而合并前原本的就已於3月26日时解散,与英格兰议会合并为单一的「大不列颠国会」。苏格兰地区的管理工作全都移交到位於伦敦西敏市(Westminster)的单一国会来执行,该地的权益则透过国会里部分席次由苏格兰人担当来实行,只保留一些立法方面的相关机构分开处理。然而,并不是所有苏格兰民众都能接受这样的安排方式,举例来说,苏格兰议会内的第一大党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SNP)长久以来就一直将谋求苏格兰自英国独立而出作为该党的基本政策主张。
大不列颠王国在之后又经过两次改制,最终成为今日所为人熟知的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 Ireland,也就是英国的正式全称)。1998年时,英国政府根据1997年时通过的公民投票决议,公布了苏格兰法案(Scotland Act 1998),确定恢复消失了接近三百年的苏格兰议会。新的苏格兰议会将会拥有大部分地方事务的治理权,再加上局部税率调整空间,议会新址选择在苏格兰首府、也是过去苏格兰王国的首都--爱丁堡市区内的圣鲁德(Holyrood),全新的苏格兰议会大楼是由出身西班牙加泰隆尼亚的已故建筑师安立克·米拉耶斯(Enric Miralles)所设计,已於2004年9月时正式启用,其前卫的造型在古色古香的爱丁堡旧城区中是一大异数,也因此获得的评价是褒贬不一落差极大。
是英国的一部分.
独立的是爱尔兰.
苏格兰是一个独立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