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关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有关资料以及问答题

2024-12-03 0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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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983年、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 “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是如何纪念“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的?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 开展宣传活动: 许多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会员在他们出版的刊物上刊登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有的通过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有的组织在学校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马来西亚,波拉卡消费者协会在学校集会上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 举办征集与竞赛活动: 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者权益歌”,然后选择优秀的歌曲作为有关消费者权益广播节目中的开始曲,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或“一年中最差消费事件”的评比活动。 奖励为消费者运动作出贡献的人:1983年,希腊消费者保护学会对在1982年间积极报道消费者运动的报刊及记者 予给予奖励。在挪威,消费者委员会对在过去的一年里写出质量较高的关于消费者问题的文章的作者予以表彰。举办消费者教育活动: 阿根廷主妇协会于198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起成立消费者学校,为成人举办一系列的讲座。在南澳大利亚,公民与消费者事务部 在商店搜集消费者意见,对消费者进行最佳购货的教育。印度卡纳塔克消费者服务社团则在这一天为学校负责消费教育的老师安排工作计划。 检查: 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组织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立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这些立法是否被认真贯彻了。 展览: 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展览。有的以广告、 宣传栏的形式向公众展示现实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有的还举 办“不合格产品展览”。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 服务活动。仅1989年,全国就有700多个大中城市和县城举行了纪念活动,且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起到了宣传群众,扩大影响的作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回答2:

这些是我以前做活动用过得
1、在消费中感觉最不满意的是: 。
商品质量 B、服务质量
C、商品(服务)价格 D、其它_____(请注明)
2、下列属于国家规定应履行“三包” 的商品是: 。
手机、 B、复印机 C、汽车 D、电烤箱
E、其它_____(请注明)
3、您对目前众多行业中消费环境最满意的是: 。
房地产、 B、电信服务、C、干洗、 D、餐饮 E、购物商场
E、其他______(请注明)
4、您对上海________________消费环境最不满意。
A、 房地产、 B、电信服务、C、干洗、 D、餐饮 E、购物商场
F、其他______(请注明)
5、您日常购物一般会选择: 。
A、大型购物中心B、超市 C、专卖店 D、小店
E、其它________(请注明)
6、您购物或接受有偿服务时首先考虑的因素是: 。
价格 B、商品质量 C、品牌知名度 D、售后服务 E、服务态度
其他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
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
用的 倍。
A、1 B、2 C、3 D、4 E、其他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
8、你在日常消费活动中有没有买到过假冒伪劣产品
A、有 B、没有
9、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如果和商家无法协调,您首先选择的维权途径为: 。
向消费者委员会(如下简称消费会)投诉 B、向工商局12315申诉
C、 向法院起诉 D、其它____________(请注明)
10、您是否到消委会投诉过?或者拨12315热线申诉举报过? 。
A、到消委会投诉过 B、拨过12315热线 C、两者都有 D、没有
11、您对消委会服务工作的感觉: 。
A、很满意 B、基本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2、您认为消委会工作最需改进的地方是: 。
投诉的处理反馈时间 B、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
C、赋予消委会更大的权力 D、其它____________(请注明)
13、您对12315热线的服务感觉: 。
A、很满意 B、基本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4、您认为12315热线最需改进的地方是: 。
投诉的处理反馈时间 B、接线员的专业素质
C、热线电话的畅通程度 D、其它____________(请注明)
15、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了解程度如何? 。
很熟悉,能熟练运用以应对消费纠纷
一般了解 C、一无所知
16、您觉得改善目前消费环境有效的方法是: 。
A、加大执法部门的管理打击力度。
加强群众监督,实行有奖举报。
对生产厂家和商家多做宣传教育,做到诚信经营。
17、你赞成哪种打假方式
A、王海知假买假式B、执法部门联动式C、打官司D、消协/媒体投诉
18、你认为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最缺乏什么?
A、时间/精力B、金钱C、关系D、办法
19、你认为假冒伪劣产品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A、商家急功近利B、监管不利C 、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D、市场有需求
E、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奖赏机制F、市场经济初期的必然产物
20、明天是消费者保护日,你希望政府做什么?
A、曝光伪劣产品B、协调解决问题C、其他
什么是侵害消费者安全?
在实际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安全权一现象非常普遍,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例如,为了牟取非法利润,招徕顾客,一些不法分子在普通白酒中加敌敌畏冒充“茅台”,用福尔马林泡毛肚、凤爪,在菜油中掺柴油,出售变质、发霉的各种食物等,皆属此类,这些商品不仅不能满足人们的正常需要,反而会损害人们的健康,甚至会致人死亡。(2)、制造销售假药、劣药。药物本来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钱,则置人们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以非药物冒充药物,病人服用后,根本不能对病情产生缓解和解除作用,延误疾病的治疗。有些假药中还掺杂有害成份,不仅耽误治病,而且使病情加剧。例如,一些不法分子用泥土、鸡饲料、淀粉或廉价药品加上伪装,冒充抗生素及名贵药品出售。1992年12月贵州印江县的学生服用了河南某制药厂生的驱虫药,造成3169有中毒,2人死亡。(3)、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过期、失效的药品等侵犯消费者安全权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些商店将已过期的商品打上新的日期,欺骗消费者。(4)、日常用品及电产品缺乏安全保障。如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爆炸伤人的事件,电风扇、电热毯、电热杯、洗衣机等漏电致人死亡的事件等都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表现。(5)、化妆品有毒有害。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美的追求渐为时尚,化妆品致人损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有些生发水不仅没有生出头发,反而使原有的头发脱得精光,一些润肤膏不仅不能美容反而致人容貌毁损,还有些化妆品甚至含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有害物质。(6)、营业场所不安全。如有些旅馆房屋年久失修、楼梯老化腐朽,有些商店一边装修,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又同时营业,有些商店、食品、旅馆电源外露极易触电,有些旅馆管理不善,旅客财物经常失窃等等,这些也属侵犯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现象。(7)、服务方式不安全。如理发师使用工具不发或者不消毒致顾客受伤或者传染疾病,浴室热水过热烫伤顾客等等。
消费者投诉的七大误区

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误区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误区四: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误区五: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误区六: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误区七:商品的质量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判定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做出质量鉴定后,消费者协会才可以此为依据,借助法律规定,帮助消费者.
我们应该找谁赔偿呢?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因原企业合并、分力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追偿。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罚。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倡导“讲诚实、守信用”的经营原则,营造一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在本市开展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认定工作。
第二条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分别简称市消协、市文明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所赋予的有关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是指在经营活动中讲诚实、守信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能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满意度高,并经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认定委)依据本办法认定的单位。
第四条 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先进单位)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无偿的原则,采取自愿申请,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消保委)初审,社会参与,市消保委与市文明办联合组织公示,市认定委审核认定的方法产生。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市消保委与市文明办联合组成市认定委。市认定委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新闻单位、专家及消费者的代表若干人组成。
市认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为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认定办)。
第六条 区、县消保委会同区、县文明办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受理本辖区申报单位的申请;
(二)负责对申报单位实地考查、听取消费者意见;
(三)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市认定办;
(四)负责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进行回访;
(五)如发现被认定的先进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认定过程中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情况的,负责将有关情况上报市认定办。
第七条 市认定办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受理区、县消保委上报的初审意见,并予以复审;
(二)负责向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征询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的意见,并予以复审;
(三)负责受理申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而提出的复审要求,并提出复审意见;
(四)负责对通过复审的申报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将核实后的意见和复审意见一并提交市认定委;
(五)负责组织对先进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提交市认定委处理;
(六)负责审核先进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并将审核意见提交市认定委处理。
第八条 市认定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市认定办提交的复审意见;
(二)投票认定先进单位;
(三)审议市认定办提交的先进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的审核意见,并作出警示、撤销其先进单位称号等处理决定。

第三章 范 围 和 条 件

第九条 申请认定先进单位的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的法人单位,均可申请认定先进单位。
对从事连锁、特许及加盟等业态经营的企业,一般以门店(店铺)为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条 先进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满三年;
(二)能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或服务,并得到消费者好评;
(三)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环境安全、卫生;
(五)有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能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消费者投诉;
(六)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无因不诚信经营而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无行政处罚记录。

第四章 程 序

第十一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所列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均可提出申请,并根据属地原则到区、县消保委申领申请表。
第十二条 区、县消保委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查并会同区、县文明办进行初审,认为符合先进单位申请范围和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认定办。对不符合先进单位范围和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后退回申请材料,并报市认定办备案。
申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市认定办提出复审要求。
第十三条 市消保委与市文明办向消费者、营业地所在居民小区、申请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征询对申报单位的意见;在经营者所在营业地组织公示,并由市认定办将有关意见及公示结果汇总后提交市认定委。
第十四条 先进单位的认定采取市认定委委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认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被认定为先进单位的,应当获得出席会议的认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
第十五条 经认定为先进单位的,由市消协与市文明办联合颁发证书、授牌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 先进单位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四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重新认定。先进单位逾期不重新申请的、重新申请未被认定的,由区、县消保委收回其先进单位标志牌。

第五章 社 会 监 督

第十七条 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五)项和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市认定办和区、县消保委、文明办应负责对先进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回访,检查其落实服务诚信工作的情况,听取消费者意见。市认定办向市认定委提交年度检查、回访的报告。
第十八条 先进单位在有效期内如发生投资主体、经营范围等重大注册事项变更的,必须重新申请,同时须交回先进单位的标志牌和证书;先进单位如发生其他注册事项变更的,须向区、县消保委办理有关变更的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 对先进单位存在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违反第十条规定的行为或其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认定办向市认定委提交处理意见,市认定委根据处理意见做出警示、撤销其先进单位称号及收回先进单位标志牌等的处理决定,并由市消保委与市文明办联合向社会公告处理结果。

第六章 纪 律
第二十条 申请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参与认定的资格;对已经取得先进单位称号的,由市认定委撤销其称号,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请。
第二十一条 市认定委委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在先进单位认定工作中应当对申报单位的有关资料妥善保管,并负保密责任。认定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偏袒和说情,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先进单位的认定证书、标志牌均不得复制。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消保委和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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