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疫情期间线下补课,违反了防疫要求的,可以拨打110进行报警举报学校。如果是学校周末补课,可以去教育局举报该学校。疫情期间遵守防疫规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以免给他人和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疫情期间偷偷上课的行为产生严重后果的,如引发病毒传播等,则触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