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德、俄、法、美、日等国共建造驱逐舰近600艘。这些驱逐舰的满载排水量1000~1300吨,航速30~37节,多采用蒸汽轮机主动力装置,装备88~102毫米舰炮数门,450~533毫米鱼雷发射装置2~3座。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驱逐舰在许多国家的海军中成为数量最多的舰种。20世纪50年代出现导弹驱逐舰,装备有舰空导弹、舰舰导弹和反潜导弹。美国于1953年建成“米切尔”级导弹驱逐舰,满载排水量5200吨,装备“鞑靼人”舰空导弹。苏联于1957年建成“基尔丁”级导弹驱逐舰,满载排水量3500吨,装备“SS—N—1”舰舰导弹。英、法、加拿大、日本等国也相继建成导弹驱逐舰。60年代以后,多数驱逐舰采用柴油机—燃气轮机联合动力装置或全燃气轮机动力装置;普遍装备反潜直升机、舰艇指挥控制自动化系统及电子对抗系统等先进电子设备。进一步增大续航力,提高防空、反潜快速反应能力。
70年代以后,驱逐舰排水量趋向大型化;采用燃气轮机或联合动力装置,并加装能量回收系统;提高舰载直升机的搜索、反潜能力;普遍装备反导弹防御系统;进一步加强对空对海探测能力,完善指挥控制自动化系统;强化电子对抗系统,提高抗击制导武器和电子对抗能力。
本来,人们研制驱逐舰的初衷,主要让它打击鱼雷艇,捎带着用鱼雷攻击敌巨舰。可见,那时人们是让它充当以战列舰、巡洋舰为核心力量的海军舰队的辅助力量。驱逐舰的武器以鱼雷、大炮为主,所以又叫“雷击舰”。然而,在实战中,人们一方面扩大驱逐舰的躯体,使其续航力、舰载量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又不断把越来越多的武器安装到驱逐舰上,让它用多种武器打击多种目标。1935年,意大利进兵埃塞俄比亚时,出动了大批作战飞机。各国海军由此得到启发:航空兵力对海上舰队同样构成威胁,舰队应有足够的防空力量。不仅航空母舰上有充足的飞机与敌空中力量对抗,而且驱逐舰也应担负起共同的防空使命。到1939年,世界上就出现了防空驱逐舰——舰上配备了当时最先进的防空武器。紧接着,许多国家的海军又让驱逐舰担负起布雷、巡逻、护航、登陆支援等使命。结果证明,这些不大不小的驱逐舰,对人们赋予的这些使命都能胜任。随着深水炸弹的出现,驱逐舰又担负起反潜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