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并不是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条件。对两种义务都有救济途径,不可以此为借口,规避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