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的计算公式:利息税=利息*利息税率。我国现行所谓“利息税”实际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停征或减免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对经济具有一定的调节功能。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征收利息税。
07年是收取的,现在不收取。
自动转存 2008年4月19日~2008年7月19日: 到期税前利息=5000.00×3.33%÷4=41.63(元) 应交税金=41.63×5%=2.08(元) 到期税后利息=41.63-2.08=39.55(元) 2008年7月19日~2008年10月19日: 到期税前利息=(5000.00+39.55)×3.33%÷4=41.95(元) 应交税金=(5000.00+39.55)×3.33%×80÷360×5%=1.86(元) 到期税后利息=41.95-1.86=40.09(元) 2008年10月19日~2009年1月19日: 到期利息=(5000.00+39.55+40.09)×3.15%÷4=40.00(元) 2009年1月19日~2009年4月19日: 到期利息=(5000.00+39.55+40.09+40.00)×1.71%÷4=21.88(元) 2009年4月19日~2009年4月23日: 到期利息=(5000.00+39.55+40.09+40.00+21.88)×0.36%×4÷360=0.21(元) 税前利息合计=41.63+41.95+40.00+21.88+0.21=145.67(元) 应交税金合计=2.08+1.86=3.94(元) 税后利息合计=39.55+40.09+40.00+21.88+0.21=141.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