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银员不辞职拿走备用金算内盗吗?我交了1000块钱押金,说是干够半年才退,但是我不想干了,直接

2024-12-01 07:39:3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直接拿走备用金是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盗窃或侵占,但金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不建议通过拿走备用金方式维权。

回答2:

你好,你这样的做法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