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证明你在这个工厂做事吗?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在那里做事的话,请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告对方非法用工。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劳动局可能不管,那你就属于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这个老板(老板的名字你总应该知道吧,否则谁也帮不了你啊),要求对方支付你的劳务费。既然不是劳动关系,也不需要从邮局寄信辞职了。直接走人就可以,和老板协商你的报酬,人家不是单位,算不上劳动关系。也不会给你买保险。
你就和老板协商:你不是法人,我和你只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没必要办理辞职手续,你也不给我们买保险,我只要工资,走人!
现在好多的老板是这样,去劳动局告
找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