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发展研究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其上级主管领导部门为:中国科学发展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本院下设科学发展研究学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学术交流部、课题研究部、项目策划部、城镇规划部、市场拓展部、会员发展部、综合管理部、编辑出版社、专家顾问团等机构共二十多个部门,并将在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中国科学发展研究院学术研究职称等级依次分为:院士、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4个等级。研究院设名誉院长若干名、院长、常务副院长各1名、副院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副院长、院士、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全部实施聘用制。目前受聘之各类专家、研究员、学术委员达200多人。
中国科学发展研究院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全国著名的社会和经济科学工作者、学术界权威专家、行业协会的精英,企业界的总裁和各级政府、党委的相关领导,以及各社会团体组织自愿结成,并参与组织的社会学术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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