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过去任职,档案不转,这种情况是属于顶岗使用,人事局是不可能承认职务和级别的。也就是说你只能享受在原单位的级别待遇,新单位的那个岗位的级别待遇是不能享受的,除非新单位自己给你发。
只享受正副科长的待遇,人事局不承认其职务级别!这个是属实,因为你的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系统。公务员系统内,这样的情况很常见的。
有待遇但是没职务,这是借用,不调档案。要有职务必须得经过任命的,而身份是事业单位,是不能得到局机关的任命的,报上去也通不过。